2019年8月22日 星期四

精神病人求生術(門診)



初診
許多人第一次接觸醫院是在診所或醫院看診,無非就兩種情形,一是原來我的一切困難都是因為精神疾病,感覺被救贖。另一種感覺就是醫生問完家族史和吃藥由沒有過敏,三到五分鐘就下了診斷開了藥,覺得也太輕率。許多人會覺得進到精神科自己就不正常、沒救了,但注意健保保費都繳了,拿顆要讓自己好過一些也沒什麼。可以多上上相關的論壇(例如PTTprozac版)取暖打氣,會發現其實也沒什麼,不用太擔心。

三分鐘的門診
在精神醫療來客量很多的情況下,會發現除了想自殺的那幾次,醫生看最久就是初診那次了。有部分醫師很會聆聽,有的甚至可以長達一小時,遇到這種醫生大概是你的福分恩典,但也是其他病人的等待災難。
原則上醫生就是個開藥和收住院的關卡,主要的談話都是在考慮用藥,所以真的不用太認真。主要需要告訴醫生上次回診到這次以來的波動變化。並不是講現在的,而是回朔一陣子以來的狀況,否則醫生幾周才看一次,可能藥物會浮動的太快,反而沒有幫助。
如果想要有人多跟你談話,可以主動跟醫生說需要跟心理師談話,但要注意精神病(思覺失調、躁鬱、重度憂鬱)可能會以藥物治療為主,醫生大多不會轉介心理師,除非是有特定議題要談。另外也要注意的是,醫院的心理治療可能會排三個月到半年,且可能六次就結案。
如果擔心忘記說,可以用紙條把事情記下來給醫生或唸出來。

換醫生
醫生原則上分成兩派,一派是藥物派,一派是心理治療派。先說不是每個醫生都適合每個人,但總會有醫生是適合的。當醫生與你不合的時候就可以考慮換醫生。換醫生有兩種,一種是換醫院,一種是換同院的醫生。原則上同院的醫生不會抱怨怎麼換一個人看,但診斷原則上會沿用舊有的病歷。而換個醫院就可能會有新的診斷,但也可以把病歷申請出來帶去就診。
建議不要太常換醫生,因為精神科藥物都要時間調整。說實話醫生也不太清楚哪個藥有效,都是用試的。所以要記錄下自己用藥的感覺,特別是過敏或中毒的經驗。另外就是有住院需求的病人最好是在有急性病房的醫院看診,這樣醫療團隊會對病情比較掌握。

重大傷病卡
覺得醫療費太貴,卻又要定期回診的時候可以跟醫師說要申請重大傷病卡,在同一個醫院規律就診半年(原則上是三個月但半年比較保險),且是重大疾病(思覺失調、躁鬱)的範圍可以申請到。如果是別的診斷辦下來機率不高,但可以試試看。每次看診攜帶重大傷病卡只要付掛號費,費用相差四百元以上,另外急診精神科也會打折。

身心障礙證明
需要社會福利,如津貼補助、租屋補助、申請機構服務,就會需要身心障礙證明,與其把它想成一種羞恥,不如好好看它的好處。學費可以減免、修業年限可以延長、有特別的公職、升學管道,但有個壞處是駕訓班也許不會收,申請前可以考慮先考駕照。
申請要先去區公所拿申請書,並在白天的門診跟醫生申請,因為要與其他人員(心理師、職能治療師、社工師)安排做測驗,所以要排一下時間施測。原則上施測很多奇怪的題目是給肢體障礙跟智能障礙的人的,所以不用擔心不過,原則上還是會以病歷為主要的基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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